“即使不利于自身,也要坚持正义。”(取自《古兰经》妇女章第135节之意)

修读路径

法学院的选课遵循先修课程体系——每门课程都规定了须先修毕或先行修读的课程。

序号课程先修(须及格)先行修读
1功修教法学(伊巴达)伊斯兰宗教教育 I
2民法法学导论、印度尼西亚法概论、国家学
3刑法法学导论、印度尼西亚法概论、国家学
4习惯法法学导论、印度尼西亚法概论、国家学
5伊斯兰与学科知识功修教法学(伊巴达)
6宪法(HTN)法学导论、印度尼西亚法概论、国家学
7担保、合同与西方继承法民法
8刑法典中的实定刑法刑法
9伊斯兰法法学导论、印度尼西亚法概论、国家学
10习惯家庭法与继承法习惯法
11伊斯兰婚姻法与继承法伊斯兰法
12国际法法学导论、印度尼西亚法概论、国家学
13国家机构法与地方自治宪法(HTN)
14行政法(HAN)宪法(HTN)
15商法担保、合同与西方继承法
16土地法习惯家庭法与继承法
17法律与国际关系国际法
18劳动法担保、合同与西方继承法
19公职人员法与公民权利保护行政法(HAN)
20民事诉讼法民法
21运输法、有价证券与保险法商法
22法律与人权刑法、宪法、国际法
23刑事诉讼法刑法
24土地抵押权与土地权利转移法土地法
25环境法民法、习惯法、伊斯兰法、刑法、国际法、宪法、行政法
26法律文书起草技术宪法、行政法
27行政诉讼程序法行政法(HAN)
28税法行政法(HAN)
29犯罪学刑法
30宗教法院法伊斯兰法民事诉讼法
31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
32合同起草技能商法、民法、土地抵押权与土地权利转移法
33毕业论文(法学写作)法学研究方法与统计学

先修课程须已修读并取得C以上成绩。先行修读课程只需修读过即可,不论成绩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