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习(KKL)
校外实习(KKL)是在校外开展的学习活动,实习单位与学生所选专业方向相对应——包括法院、检察院、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国会与人民协商会议、企业以及监狱矫正机构等。
参加条件
- 已列入学习计划表(KRS)。
- 已修满110学分以上,且平均绩点不低于2.75。
- 已按院长决定缴纳校外实习的管理费用。
“即使不利于自身,也要坚持正义。”(取自《古兰经》妇女章第135节之意)
“即使不利于自身,也要坚持正义。”(取自《古兰经》妇女章第135节之意)
校外实习(KKL)是在校外开展的学习活动,实习单位与学生所选专业方向相对应——包括法院、检察院、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国会与人民协商会议、企业以及监狱矫正机构等。